回頁面頂端
●首頁●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政府●網站導覽

logo

2024/06/24 公告

轉知113學年度學士後學位學程教保員專班(以下簡稱教保員專班)報名資訊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6月20日臺教師(二)字第1132602049號函辦理。
二、113學年度教保員專班分北、中、南、東區由輔仁大學等5校辦理,招生簡章已於各開班學校於學校網站公告,並已陸續開放報名,請轉知並鼓勵未具教保員資格之相關代理人員報考。
三、本專班報考資格須具備學士以上學位,經修畢48以上學分(包括教保專業課程32學分)後由學校授予學士學位(加註「學士後教保學位學程」),具備合格教保員資格。
 
桃園市教育局與LINE QRCode
網站安全政策 | 隱私權政策 |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330206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 15樓 
TEL:(03) 3322101 FAX:(03) 3358254
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3:00至17:00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版權所有
Copyright ©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Taoyua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