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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公告

本市各公立幼兒園114學年度第1學期(114年8月-115年1月)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申請

請於114年10月23日(星期四)前,填妥「114學年度第1學期( 114年8月-115年1月)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經費需求表」並核章後,免備文逕送本局幼兒教育科游小姐(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復興區立幼兒園請由復興區公所另檢附統一收據及前開資料函報本局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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