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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公告

有關112學年度第2學期桃園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五歲幼兒教育助學金補件申請一案,請依限完成系統登載。

​一、依據本局112年12月11日桃教幼字第1120123356號函及桃園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五歲幼兒教育助學金補助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本次開放本(112)學年度第2學期補件申請,如未能於112年12月至113年1月份申請者,請務必提報申請;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就讀桃園市(以下簡稱本市)合法立案教保服務機構。
(二)學齡滿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
(三)設籍本市。
三、本案一學期補助新臺幣4,500元,​​​​每人限補助一次,不得重複領取,轉學或中途入學者亦同;幼兒於補助申請時,需實際就讀本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
四、補助申請作業如下:
(一)登入「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https://kids.k12ea.gov.tw/),下載5歲幼生清冊:
1、幼生查詢條件如下:
(1)出生日期:105年9月2日至107年9月1日(含暫緩入學幼生)。
(2)戶籍地區:桃園市。
(3)學年學期:112學年度第二學期。
(4)入學日期:至113年4月15日
2、選擇輸出欄位-點「加入」-查詢:輸出欄位應包含「身分證字號、幼生姓名、出生日期、監護人姓名、戶籍縣市、核定暫緩文號、入學日期、班名」。
3、下載幼生清冊:點選「下載檔案」。
(二)登入「桃園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五歲幼兒教育助學金系統」(https://child.shlps.tyc.edu.tw/system):
1、第一次登入系統請於「帳號」及「密碼」欄位輸入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幼兒園之「帳號」。
2、登入後請填寫幼兒園聯絡資訊並「變更密碼」,及依系統操作步驟完成驗證。
3、請於113年4月16日(星期二)至113年4月18日(星期四)將從「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下載之5歲幼生清冊Excel檔案上傳(僅須上傳需補件之幼生)。
(三)請於造冊完成上傳至本系統後,轉知家長於113年4月26日(星期五)前至「桃園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五歲幼兒教育助學金申請」(網址:https://child.shlps.tyc.edu.tw)依系統操作步驟填寫幼兒與申請人基本資料等相關資訊(含幼兒就讀幼兒園名稱、幼兒身份證字號、出生日期、申請人姓名及帳戶資料等),並上傳申請人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及存摺封面(須包含銀行名稱、銀行分行、銀行帳號)。
(四)請貴校(園/中心)於113年5月3日(星期五)前至本系統審核幼生申請資料,並點選「送出申請」,列印申請表予家長確認及簽名,申請表留校(園)備查,並列印申請補助清冊核章完成後寄(送)至本局。
(五)經本局確認後將補助款項直接撥入家長帳戶。
五、請各園務必依上開規定期限內完成申請,以維護家長權益。
六、「桃園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五歲幼兒教育助學金系統」操作說明及相關申請表件請至「桃園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五歲幼兒教育助學金系統」(https://child.shlps.tyc.edu.tw/system)最新消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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