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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114學年度教保服務機構概況統計事宜,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2025/10/17 公告
為辦理114學年度教保服務機構概況統計事宜,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年10月8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45602572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教育部發布114學年度教保服務機構概況統計資料,各項統計數據將擷取自「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以下簡稱教保系統)及「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幼生系統),基準日期訂為114年11月1日,請依下列說明完成前開系統資料之登載、修正或確認,俾確保各項公告統計數據之正確性:
(一)教保系統:
1、教保服務機構核定招收人數異動:教保服務機構核定招收人數有增加或減少情事者,請於114年10月22日前函報本局申請系統修正;如公立幼兒園有新設或增設學前特教班者,亦同。
2、教職員新增或異動,登載時請務必留意常見錯誤(如:進用方式與實際情況不符、未勾選或誤勾選依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契約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進用之欄位、職務代理人員卻未勾選職務代理選項)。
(二)幼生系統:
1、幼生資料維護:教保服務機構幼生有新入園或離園情形,均應立即於系統中更新,並正確登載幼生個人資料、入園或離園日期,俾確保幼生請領各項就學補助或育兒津貼之權益(幼生入園日:為幼生至該教保服務機構就讀之第一日,不可與前一就讀機構之離園日相同;幼生離園日:為幼生於該教保服務機構就讀之最後一日。)。
2、班級設定:系統班級設定與實際編班情形應與實際情形相符;公立幼兒園設有學前特教班者應於系統中建立該班級名稱,並勾選該班級為「特教班」。
三、國教署業依114年9月30日教保系統及幼生系統登載之資料進行比對,部分教保服務機構資料似有與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其相關規定不符之情事(包含:未配置園長、教師、教保員、助理教保員及廚工;未招收幼生亦未自請停辦;實際招收數達201人,未配置護理人員),請速補正,未符名單將於本市幼兒教育資源網「網路通知暨填報系統」 ( 網址:https: //report.shlps.tyc.edu.tw/)公告。
四、有關幼兒園立案管理或教職員異動等相關問題,請逕洽各分區承辦人員:
(一)陳小姐(3322101分機7584):桃園區。
(二)吳小姐(3322101分機7584):中壢區。
(三)游小姐(3322101分機7584):蘆竹區、復興區。
(四)王小姐(3322101分機7584):八德區。
(五)鄭小姐(3322101分機7584):楊梅區。
(六)鄭小姐(3322101分機7586):龜山區、龍潭區。
(七)廖小姐(3322101分機7584):平鎮區。
(八)李先生(3322101分機7585):大溪區、新屋區、觀音區、大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