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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幼兒園113年度(10/28-11/1)收費規定訪視名單
2024/10/25 公告
本市幼兒園113年度(10/28-11/1)收費規定訪視名單
本市幼兒園113年度(10/28-11/1)收費規定訪視名單:
10/29(星期二):
◆中壢區:桃園市私立自強種子幼兒園、桃園市私立企鵝家族英國幼兒園、桃園市私立創意家幼兒園、桃園市私立環愛森林幼兒園、桃園市私立幼幼幼兒園、桃園市私立中山幼兒園、桃園市私立愛寶兒幼兒園
一、113年度本局收費規定訪視對象為本市各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含準公共幼兒園),請各園提供以下相關資料以利核對:
(一)113學年度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之相關公告。
收費應符合本府113年6月24日府法濟字第1130172223號令修正發布之「桃園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
(二)全園幼生繳費存根聯 (當學年度至訪視當月份)。
(三)準公共幼兒園繳費收據應能明確顯示該生每月實際繳費金額。
★準公共幼兒園公告及繳費收據應加註文字:
「自111年8月起,第1胎子女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3,000元,第2胎不超過2,000元,第3胎以上不超過1,000元,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免繳費用」,與幼兒園原收費間之差額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園方。」
★大班生繳費單據加註:
「配合本市教育善好政策,由市府補助大班幼兒教育助學金(4500元/人/學期),將另外匯入家長帳戶,減輕家長負擔。」
二、經本局訪視人員檢視正本資料後,如有需要請準備前開資料影本1份(113學年度第1學期收據影本各年齡層任選1生各1份即可,需包含學費及至少1個月的月費),供本局人員攜回留存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