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 公告
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教職員薪資登載功能操作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3月20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35600242號函辦理。
二、為引導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建立友善職場,提升教保服務人員勞動條件並利審議小組評估調整數額之合理性,全國教保資訊網填報系統已於「幼兒園填報區」建置教職人員薪資登載功能,貴園倘有申請113學年度5歲收費審議,因人員調薪而調整113學年度收費者(如有調整學費或雜費者),貴園須於113年4月10日前至該填報區登載目前人員每月薪資、投保類別、投保單位及月投保薪資等資料,並經本局確認填寫完成後,本局方受理收費調整之申請。
三、檢送教職人員薪資登載操作手冊1份,請至本公告附加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