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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幼兒園113年度(5/27-5/31)收費規定訪視名單
2024/05/23 公告
本市幼兒園113年度(5/27-5/31)收費規定訪視名單
本市幼兒園113年度(5/27-5/31)收費規定訪視名單:
5/29(星期三):
◆楊梅區:桃園市私立承恩幼兒園、桃園市私立喜兒幼兒園、桃園市私立金暘幼兒園、桃園市私立仟樺幼兒園
5/30(星期四):
◆楊梅區:財團法人台灣省天主教會新竹教區附設桃園市私立富岡聖心幼兒園、財團法人天主教普慈方濟修女會附設桃園市私立方濟幼兒園、財團法人桃園市私立大華國民中學附設桃園市私立幼兒園、桃園市中華電信楊梅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委託社團法人台灣幼兒早期教育協會辦理)
一、113年度本局收費規定訪視對象為本市各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含準公共幼兒園),請各園提供以下相關資料以利核對:
(一)112學年度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之相關公告。
(二)全園幼生繳費存根聯 (當學年度至訪視當月份)。
(三)110學年度至112學年度申請5歲收費審議調整「學費」或「雜費」之幼兒園,請提供收費審議通過後教職員工調高薪資證明(如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等)。
★準公共幼兒園公告及繳費收據應加註文字:
「自111年8月起,第1胎子女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3,000元,第2胎不超過2,000元,第3胎以上不超過1,000元,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免繳費用」,與幼兒園原收費間之差額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園方。」
★大班生繳費單據加註:
「配合本市教育善好政策,由市府補助大班幼兒教育助學金(4500元/人/學期),將另外匯入家長帳戶,減輕家長負擔。」
二、經本局訪視人員檢視正本資料後,如有需要請準備前開資料影本1份(112學年度第2學期收據影本各年齡層任選1生各1份即可,需包含學費及至少1個月的月費),供本局人員攜回留存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