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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2 公告

轉知本府衛生局辦理112年桃園市幼兒園辦理兒童健康促進推廣宣導申請須知一案,鼓勵各校(園)踴躍報名參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2年2月1日桃衛健字第1120007198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本市兒童健康,本府衛生局請本市各區衛生所協助招募轄區內幼兒園自主辦理兒童健康促進推廣宣導,以掌握兒童健康狀況,養成健康習慣。
三、本案請欲辦理之幼兒園於112年4月30日前向各區衛生所提出申請表,以報名先後依序錄取,經衛生所於112年5月10日將審核通過單位送至衛生局後,完成報名申請程序,另幼兒園教師需參與本府衛生局辦理實體之教師培訓課程(3月至9月)。
四、本案計畫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府衛生局健康促進科(承辦人吳小姐,電話:03-334-0935分機2524)或轄區衛生所。
五、檢附「112年桃園市幼兒園辦理兒童健康促進推廣宣導申請須知」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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