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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公告

轉知教育部有關114學年度學士後學位學程教保員專班(以下簡稱教保員專班)報名資訊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9日臺教師(二)字第1142601535號函辦理。
二、114學年度教保員專班分北、中、南、東區,已核定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等7校辦理,招生簡章於各開班學校網站公告,並陸續開放報名,請轉知並鼓勵未具教保員資格之相關代理人員報考。
三、本專班報考資格須具備學士以上學位,經修畢48以上學分(包括教保專業課程32學分)後由學校授予學士學位(加註「學士後教保學位學程」),具備合格教保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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