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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公告

本市幼兒園113年度(11/25-11/29)收費規定訪視名單

本市幼兒園113年度(11/25-11/29)收費規定訪視名單:

11/25(星期一):
◆桃園區:私立勁草幼兒園

11/26(星期二):
◆龍潭區: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附設桃園市私立逸光幼兒園、桃園市私立易仕森林生態幼兒園、桃園市私立嘉煌幼兒園、桃園市私立日春幼兒園。
◆桃園區:桃園市私立人文蒙特梭利幼兒園、桃園市私立小森林幼兒園、桃園市私立雅比思幼兒園。

11/27(星期三):
◆平鎮區:桃園市私立天韻幼兒園、桃園市私立唯崧幼兒園、桃園市私立大群幼兒園、桃園市私立休仕頓幼兒園、桃園市私立模範生幼兒園、桃園市私立樂學幼兒園、桃園市私立大全幼兒園、桃園市私立快樂斑比幼兒園
◆桃園區:桃園市私立慈霖幼兒園、桃園市私立欣田幼兒園、財團法人台灣省天主教會新竹教區附設桃園市私立貞德幼兒園、桃園市私立德來幼兒園、桃園市私立快樂傌麗安幼兒園、桃園市私立華人幼兒園
◆龜山區:桃園市私立欣興幼兒園、桃園市私立慧兒園幼兒園

11/28(星期四):
◆龜山區:桃園市私立永佳幼兒園、桃園市私立六合幼兒園、桃園市私立皇冠幼兒園、桃園市私立立群幼兒園、桃園市私立文馨幼兒園、桃園市私立快樂斑比蒙特梭利幼兒園、桃園市私立福星幼兒園


一、113年度本局收費規定訪視對象為本市各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含準公共幼兒園),請各園提供以下相關資料以利核對:
(一)113學年度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之相關公告。
收費應符合本府113年6月24日府法濟字第1130172223號令修正發布之「桃園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
(二)全園幼生繳費存根聯 (當學年度至訪視當月份)。
(三)準公共幼兒園繳費收據應能明確顯示該生每月實際繳費金額。

★準公共幼兒園公告及繳費收據應加註文字:
「自111年8月起,第1胎子女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3,000元,第2胎不超過2,000元,第3胎以上不超過1,000元,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免繳費用」,與幼兒園原收費間之差額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園方。」

★大班生繳費單據加註:
「配合本市教育善好政策,由市府補助大班幼兒教育助學金(4500元/人/學期),將另外匯入家長帳戶,減輕家長負擔。」

二、經本局訪視人員檢視正本資料後,如有需要請準備前開資料影本1份(113學年度第1學期收據影本各年齡層任選1生各1份即可,需包含學費及至少1個月的月費),供本局人員攜回留存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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