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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幼兒園114年度(6/16-6/20)收費規定訪視名單
2025/06/13 公告
本市幼兒園114年度(6/16-6/20)收費規定訪視名單
本市幼兒園114年度(6/16-6/20)收費規定訪視名單:
6/16(星期一):
◆桃園區:桃園市私立山雅幼兒園、桃園市私立瑞恩帝兒幼兒園、桃園市私立大業幼兒園、桃園市私立桃源蒙特梭利幼兒園、桃園市私立朵朵幼兒園、桃園市私立豐田大郡幼兒園、桃園市私立育全幼兒園
6/17(星期二):
◆平鎮區:桃園市私立妍榛幼兒園、桃園市私立唯崧幼兒園、桃園市私立尼爾長頸鹿幼兒園、桃園市私立大方幼兒園、桃園市私立聖揚幼兒園、桃園市私立文化幼兒園、私立美爾頓幼兒園、休仕頓幼兒園
6/20(星期五):
◆八德區:桃園市私立德育幼兒園、桃園市私立三立幼兒園、桃園市私立集賢幼兒園、桃園市私立田喬幼兒園、桃園市私立明新幼兒園、桃園市私立佳和幼兒園、桃園市私立樂兒國幼兒園、桃園市私立育欣幼兒園
蘆竹區:桃園市私立康橋幼兒園、桃園市私立小朋友幼兒園、桃園市私立華納幼兒園、桃園市私立家家幼兒園、桃園市私立晨鐘幼兒園、桃園市私立嘉仁幼兒園、桃園市私立玫瑰莊園幼兒園、桃園市私立溫馨園幼兒園
楊梅區:桃園市私立及人幼兒園、桃園市私立承恩幼兒園、桃園市私立立暘幼兒園、桃園市私立玫瑰幼兒園、桃園市私立瑞梅蒙氏幼兒園、桃園市私立金悅幼兒園、桃園市私立金暘幼兒園、桃園市私立奇德爾幼兒園
龍潭區:桃園市私立丹妮幼兒園、桃園市私立莘莘幼兒園、桃園市私立健行幼兒園、桃園市私立愛兒群愛森幼兒園、桃園市私立四季幼兒園、桃園市私立冠博幼兒園、桃園市私立溫格爾幼兒園
一、114年度本局收費規定訪視對象為本市各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含準公共幼兒園),請各園提供以下相關資料以利核對:
(一)113學年度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之相關公告。
收費應符合本府113年6月24日府法濟字第1130172223號令修正發布之「桃園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
(二)全園幼生繳費存根聯 (當學年度至訪視當月份)。
(三)準公共幼兒園繳費收據應能明確顯示該生每月實際繳費金額。
★準公共幼兒園公告及繳費收據應加註文字:
「自111年8月起,第1胎子女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3,000元,第2胎不超過2,000元,第3胎以上不超過1,000元,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免繳費用」,與幼兒園原收費間之差額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園方。」
★大班生繳費單據加註:
「配合本市教育善好政策,由市府補助大班幼兒教育助學金(4500元/人/學期),將另外匯入家長帳戶,減輕家長負擔。」
二、經本局訪視人員檢視正本資料後,如有需要請準備前開資料影本1份(113學年度第2學期收據影本各年齡層任選1生各1份即可,需包含學費及至少1個月的月費),供本局人員攜回留存備查。